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壮阳”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根据工作需要,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进行了有毒有害认定(附件1)。根据专家意见,我们认定:食品中的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为了方便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同类案件,现将认定意见印发给你们,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可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
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新闻来源: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zfjs/art/2025/art_71dbea09aa5f446c9dd72a0f9a4c7d4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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