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认可肽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中国已经快速进入老年化社会,老百姓都健康的要求已日益迫切,根据中国国际亚健康学术资料显示,我国人口中有20%属于非健康、75%的人属于亚健康,亚健康人数超过7亿,每年医院门诊量超过30亿人次,截止到2022年达到了24.6万亿元,百姓的健康需求巨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定义特医食品为:适用于需要全面营养补充和(或)营养支持的人群,如体弱、长期营养不良、长期卧床等病人,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的人群对膳食营养的需求,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特殊配方食品。各种新的健康理念和产品层出不穷,其中一种新型的健康食品,备受老百姓的青睐,那就是小分子活性肽。中国对肽的研究也上升到国家高度。在政策层面,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行业健康发展,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发展活性肽产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
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膳食消费结构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公布的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中,详细规定了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必须包含和可选择性包含的营养成分指标,但相同的是,各阶段全营养配方食品都规定了维持生命活动的最基础物质——蛋白质的最低含量;同时蛋白质来源特别强调了肽类物质作为人体基础营养的重要作用。如此,肽类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组成被卫生部完全认可!
以肽类作为蛋白质来源的特医类食品对于有进食障碍、消化吸收障碍、长期营养不良的病人和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有极其重要的健康辅助作用,在疾病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过程中也起重要营养支持作用。在特医食品中,肽的载体作用在发挥自身功效的同时还可以作为载体携带其他的必须营养物质素进入靶向位置,提高其他营养物质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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